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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指引宣传和实施。目前我市面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阻断企业复工带来的疫情传播隐患,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态势,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宣传和实施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有关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工作指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按照指引做好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社会各企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了解我省、市疫情发展动态和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省市卫生健康委、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指引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好各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引导员工坚定信心、科学防控。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社会各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到病毒危害、防护知识、防护措施人人皆知。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到每名员工,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开展宣讲学习,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主动支持配合居住地所在镇街、社区开展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为社区公共安全作出贡献。
三、严格落实省、市对企事业的有关要求。为确保社会各企业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近期省卫健委印发了《广东省用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试行)》、《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外来务工人员返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企业(工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等文件,明确规定了各企业日常预防控制工作、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如何应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适当延迟节后复工日期等建议要求。各企业应结合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系列工作指引一并执行。
面对这次疫情,我们坚信,有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有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正确部署,万众一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坚决把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们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各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目录(第一期)
肇庆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
2020年2月3日
附件:
各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目录(第一期)
序 | 工作指引文件 |
1 | 广东省用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试行) |
2 | 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3 | 外来务工人员返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4 | 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企业(工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5 | 工作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6 | 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7 | 公众通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8 | 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9 | 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 |
10 | 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 |
11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
12 | 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及初高级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13 | 小学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14 | 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15 | 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16 | 个人防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17 | 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
备注:上述工作指引可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省民政厅官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