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诚信建设促进会
 ZhaoQing   integrity   Construction   Promotion   Association
本会简介
2023-06-21 10:38:23

一、本会名称

    肇庆市诚信建设促进会。

二、本会的宗旨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健康发展,弘扬“诚信肇庆”社会文化,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在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产业发展、提升品牌建设能力、促进公平有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贡献力量和智慧,为实现中国梦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注入强大动力。

三、本会工作任务
    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授权下,积极推进和完善企业诚信建设,协调和规范诚信行为,推动企业诚信自律;组织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建立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档案;培训诚信行业从业人员;提供诚信信息咨询及其配套服务,促进肇庆市企业诚信建设的发展。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肇庆市民政局,业务指导单位是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四、本会的办公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古塔南路20号。

五、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开展诚信建设评价评审,信用评级,信用修复,建立信用档案;信用知识、人才、信用管理师培训;搭建信贷桥梁;诚信维权;承接政府委托相关服务。

在价格领域履行服务职能,通过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发挥沟通交流、咨询协助、组织协调作用,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为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为协调生产者和消费者价格关系,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价格权益服务。

(一)开展诚信理论研究与新形势下价格管理探讨。编辑出版刊物,举办诚信论坛,组织与参加相关诚信建设的学术活动,进行诚信理论研究和信用政策研究,根据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接受委托组织开展价格改革、价格监管、价格理论的专题研究,举办研讨论坛,探讨价格改革与监管的理论和方法、战略与政策,研究企业价格策略,为政府价格决策和放开价格协调服务,为企业价格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二)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对社会诚信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国家诚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表彰会员企业诚实守信的单位与个人,采集、发布、披露诚信方面的相关信息,组织会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沟通信息,总结经验,整合系统资源,拓展业务活动。

(三)开展诚信建设评价与评审。对社会上各行各业诚信行为进行调查和发布,促进守信激励机制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

(四)开展信用评级,信用修复,建立信用档案。根据企业需要,开展信用评级申报工作,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信用查询、信用政策宣讲、信用档案核实完善、信用风险预警、信用报告出具、企业信用审核评估监测和退出“黑名单”制度等一站式服务。

(五)开展信用知识、人才、信用管理师培训。为有需要的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信用知识培训、人才培训、信用管理师培训等方面服务。

(六)搭建信贷桥梁。在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沟通桥梁,同时优化双方的沟通机制,有效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企业的数据进行深度解读和分析,为企业推荐与之风险水平相匹配的机构产品;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为其筛选真正有资金需求、信用良好的用户,做好风险前置。

(七)根据企业和社会需要,接受委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信息交流、价格培训、价格咨询、价格评估鉴证、政策评估、重大建设项目评估、生产力布局评估、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评估等工作。根据企业需要,为企业在国内外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诚信培训、人才培训、咨询、信息、商务、新闻出版、推广、教育等方面服务,为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提供服务,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诚信品牌建设,推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八)开展会员企业社会诚信维权活动,向政府反映会员企业的诉求,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合作,接受有关方面委托,开展价格协调业务,加强同价格主管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协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价格矛盾,协同解决不同行业间的价格矛盾,协助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各方合法的价格权益,促进肇庆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九)与国内外同行,有关专家、学者建立密切关系,积极交流与合作,组织和参加国内、国际诚信建设交流活动及各种类型的商务考察和经贸洽谈,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交流服务平台。

(十)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调研、理论研究,总结推广企业诚信成果以及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成功经验,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水平。

(十一)组织企业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开展诚信志愿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以志愿者形式参与企业诚信建设,引导诚信企业参与志愿服务。

(十二)组织完成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承办的各类诚信企业的考核、评选等活动。

(十三)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和第三方征信平台,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数据,为搭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联系的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接受委托,组织开展关于价格、产业、品牌等方面的研究。提供价格成本调查、评估、鉴证、业务培训、争议调解,产业项目策划、咨询,品牌策划、设计、培育、营销、申报、评估、宣传和保护等服务。

(十四)建立专家人才库,组织专业论坛、研讨会等学术活动,促进信息交流,加强有关团体和专家的联系与协作,增进各行业的联系与合作。

(十五)规范会员的价格行为,倡导价格诚信;开展品牌自律管理,推动品牌保护工作,推动企业品牌建设能力的持续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十六)接受国家、省价格协会的委托,完成相关工作。

(十七)承担价格主管部门授权和委托的事项。

(十八)承接政府委托相关业务。

六、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七、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遵守国家规定要求;
   (二)赞成与拥护本会的章程,接受本会对会员诚信的监督管理;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突出业绩和一定影响力的企业、法人实体;
   (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愿意接受本会的指导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六)单位、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必须通过相关征信系统的审查,无不良记录;
   (七)准时交纳会费。
八、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审核符合会员条件;  
   (二)经本会批准;
   (三)由理事会或秘书处统一向会员颁发印制的会员证书。

九、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权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要求。
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及其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本会的监督、指导;

   (二)协助支持本会的工作,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并保守本会机密;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出工作建议;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粤公网安备 4412020200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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